中國文化大學學生修讀韓國語文學系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99.03.24 98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教務會議通過
103.05.21 102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修正
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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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韓國語文學系碩士班(以下簡稱本碩士班)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優秀同學繼續升讀本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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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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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大學部學生得於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年之下學期向本系提出申請,申請時間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招收名額3人,甄選標準為學業成績(60%)、韓語檢定成績(20%)、書面資料審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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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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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需繳交申請表、歷年學業成績單(含排名)及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本碩士班由系務會議進行學、碩士一貫學程資格審查及決定錄取名額與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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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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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通過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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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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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研生得修習碩士班課程,該項學分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者,則不得重複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預研生於大學期間選修之研究所課程,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至多可抵免四分之三碩士班應修學分數(不受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有關研究所抵免學分上限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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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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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研生必須於第四年(或第八學期)(含)之前取得學士學位,並於獲得學士當年度,參加本校碩士班各種入學管道方式之一,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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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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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研生得於入學碩士班第一學期註冊後依學校規定時間申請抵免研究所畢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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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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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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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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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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